本网讯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我校颁发商标注册证,我校校名(广东工业大学)、校名简称(广工大、广工)及校徽(广东工业大学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及图)依法获准商标专用权注册保护。
为维护学校名誉及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中校名、校标的管理,2016年10月,我校宣传部依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向国家商标总局递交申请了商标注册。经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获准四个商标共注册137件,均已发放商标注册证书。
校名校徽是学校的无形资产,将校名校徽注册成商标是保护学校名誉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手段之一。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皆不得以商业为目的擅自使用或改变使用,否则将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