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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开放共享,广工四个大仪管理办法出台

字体: 2022年07月01日 浏览量: 作者:郭爱华 编辑:卢迪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审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截至6月30日,全校纳入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考核范围的共计666台套,总价值7.5亿元。一直以来,学校大型仪器的使用存在分布不平衡、使用率偏低、共享率不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制定印发四个大仪管理办法,对大仪的购置论证、开放共享、使用效益考核、共享调拨做了具体规范,突出强化机时管理,进一步促进学校大仪科学化管理,做到专管共用、全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大仪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升使用效益。

大仪原则上都应参与开放共享。开放共享所得收入的20%纳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基金”,剩余80%返还给仪器所在单位。据悉,管理办法大大提升了大仪共享收费中用于实验工作人员超工作量酬金和聘用人员劳务费用支出,最高比例可以达到返还金额的37.5%,这将极大调动学院和实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何减少重复购置一直是大仪管理中的难点。管理办法中指出,对预算单价达到大仪标准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需进行查重评议,根据不同的经费来源选择是否购置论证,减少浪费,压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同时,学校采取创新性措施:大仪的主动调拨可实施有偿转让,转让金可由校内专项经费列支。

在开放共享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方面,大仪的绩效充分考虑了体现其利用水平和成效的标志性成果,年有效机时可以通过填报基于该仪器设备产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弥补。明确了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对于在大仪使用和管理中成绩优秀、效益突出、开放共享好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优先安排该单位新购仪器设备的相关经费的预算;对于长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大仪,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单位和负责人的仪器购置经费,对评估不达标的大仪进行校内调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大仪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切实增强科研仪器管理有效性、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仪器共享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学校正在建设能覆盖全校,集查询、预约、机时统计、效益评价功能的大仪管理系统平台,将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有效提升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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