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供给主体,打破禁锢在科研人员身上的枷锁,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最初允许科研人员从职务发明中拿收益到科研院所拥有科研成果的处置权,再到率先立法赋予个人科研成果的部分所有权。广东省在科研成果转化的逐级赋权改革中,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造力,越来越多的科研成果问世,越来越多的成果转化为产品和商品,惠及国家发展、百姓生活。(总台记者 张莉莉 邓裕达 吴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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