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地处深圳市福田区南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接壤处,位于深圳河两侧,面积3.89平方公里。作为大湾区内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平台,河套合作区具有一河两岸、一区两园、合作开发的独特优势。推进河套合作区建设,既助益于提高深圳这座创新之都的发展能级,也有助于香港借科创引擎重塑产业新发展格局,拓宽香港青年社会向上流动的渠道,改善香港青年经济民生,从而成为香港青年逐梦大湾区之新领地。
全力推进河套合作区建设意义非凡
《规划》提出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及可适用香港法律来解决合同纠纷,这有助于增进香港青年的归属感。《规划》提出要落实好大湾区符合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同时,研究允许在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协议选择香港为仲裁地,这显然有利于提高香港青年来河套合作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规划》又提出,筹建河套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及多重“白名单”制度,辅以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并搭建立体综合交通体系,简化科创人员及项目的通关流程,助推深港“半小时科研圈”和“半小时生活圈”的加速形成,从而增进香港青年逐梦河套的自我效能感。
同时,河套合作区重磅出台的政策大礼包,提高了香港科创人才的获得感。为实现深港双向奔赴,助力科创人才及科研成果落地,河套合作区相继出台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合政策包》《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创新若干支持措施》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与创新创业资助计划》等政策大礼包。这涵盖了对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资助、创新创业资助、生活资助、紧缺人才税负补贴、居住保障及“揭榜申报”等多方面支持。这一揽子优惠政策赋予香港科创青年及其项目同时享受深港两地的协同支持,让河套成为香港科创青年“安放身心”的温暖港湾。此外,河套合作区以科创为首要目标定位,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深港两地科技产业特点与发展需求,不但支持深港在科创项目、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与国际技术转移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还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成果、高水平科研机构落地园区,重点开展基础前沿和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截至2023年9月7日,7个全球500强研发中心、10个国家重大科研平台、10所香港高校科研机构等进驻河套。相关项目既囊括了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9大领域,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条,也链接到大湾区创新产业上下游及产学研各环节,推进河套合作区科创资源的高度集聚及创新能级的跃升,促进了知识溢出及香港创业青年之间的科技交流,形塑“创新链—产业链”耦合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为形成新质生产力奠定坚实基础,进而助益于香港青年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
多措并举扫除香港青年逐梦障碍
目前,河套合作区建设尚处起步阶段。现有产业要素相对欠缺,科研要素协同效能相对不足,深港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不够通畅。此外,由于制度差异,科研人才、数据等要素的跨境流动仍存在梗阻。对此,应该加速落地深港共识,探索制度创新,打造科创生态网络,助力香港青年成长成才。
一是加强制度协调,形成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开放性协调性的规范机制,重点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透明度等方面的跨境法制协调,为香港科创人才的知识产权与民事权益保护提供救济渠道,为资金跨境流动与跨境税务服务提供制度支持。同时,加快制定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流动与使用的统一标准,建立数据要素产权制度;在此基础上,共谋国际创新型、开放型的政策安排,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加速汇聚香港乃至全球顶尖科创资源,成就粤港科研合作集中展示地,为香港青年科创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是加快完善口岸与通关智能化管理,探索科创人员与项目流动的特殊通关机制。建议专设河套科创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加快皇岗口岸的智能化建设及其与粤港两地交通设施的“无缝联通”,对特定的深港合作科研载体设置科研项目快速审批通道等;同时,采用国际化的科研项目合作管理制度、“白名单”和“人才卡”制度,健全科创人员、物资自由流动的特殊通关机制,实现国际科研人员、科研物资的跨境自由流通,进而增进香港青年与大湾区跨境互动的积极性。
三是健全深港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构建国际离岸科技创新生态网络。以河套合作区为切口,深港携手构建新型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模式,通过科技创新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与优化配置,形成国际离岸创新科技成果导入和人才引入的共赢模式。
一方面,聘任一批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富有专业素养的海外专业人士作为“外脑”与科创“合伙人”,并借由中介机构促成科创人才与企业家的合作,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渠道。同时,立足深港两地企业与高校资源,设置校企合作式的“项目制”创业训练课程,实现河套合作区内各高校有关创业课程与项目的学分互认与文凭认可,打造科创人才高地。
另一方面,发挥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及风投、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机构在助力河套合作区内产业链、技术链集群的压舱石作用,构建一个共生共赢的创新生态网络体系,确保跨境人才、技术和创新资源在网络内部自由流动并产生“虹吸效应”。在此基础上,完善河套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与社会保障服务,推动域内高校、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设立研究院(所)、联合实验室等方式,协同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研究,强化原创性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借此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从而促进资金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借以提升香港青年在大湾区创业发展的意愿与能力。
(作者林逢春系广东工业大学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副教授,梁静鑫系中山大学商学院博士生)
注: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香港青少年国家安全教育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VSZ118)及广东工业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校内专项一般课题“港澳青年赴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创业的形势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23ZXYB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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